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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与教学不能走向对立

发布时间: 2014-08-27 浏览次数:

 

 
文章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近日,因未达到职称评定要求,科研不过关,根据聘用合同中注明的“非升即走”原则,清华大学外文系教师方艳华被转离教学岗位。消息公布后,关于我国大学中教学和科研孰重孰轻的话题再次引发了社会舆论的高度关注。
 
记者见到郑焕钊是在他的书房里,这位暨南大学的“80后”讲师正在埋头苦读。与其他高校一样,青年教师是暨大教学一线的主力,平时教学任务较重。郑焕钊每周要给本科生上课46课时,除去上课,备课也要占用很多时间。他说,“利用假期多看点书,积累资料,争取年底前能发一篇像样的科研论文。”与清华大学“非升即走”政策不同,暨南大学在聘任合同中要求青年教师3年内有两篇CSSCI文章即可,郑焕钊坦言这个要求相对而言压力不大,一般都能完成。“但对刚刚毕业工作的教师来说,主要的压力来自评职称,一般年轻教师入职头两年基本都是全身心投入教学,科研受到的影响较大。”
 
华南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段吉方表示,在现在的高校体制环境中,很难说教学和科研哪个更重要,更不能简单认为大学就应以教学与员工评价为主。
 
南京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经理王露璐说,“大学不同于中小学的一点是,它的教学实际上是建立在一定研究基础之上的,如果你面对的是研究生和博士生,你不更新自己的科研成果,怎么引导他们做研究呢?所以某种程度上也可以说是教学倒逼着教师做科研。”
 
段吉方认为,讨论的关键在于追问究竟是什么因素导致教学与科研分得这么开、这么细。
 
据记者了解,大学教学和科研在教师评价中皆计分考核,但教学没有像科研那么细分,主要是以课时计,一般达到工作量就可通过。而科研管理细分程度则很高。
 
“科研考核标准总体导向是好的,鼓励出精品。”王露璐说,这一激励机制,重在提升学者的科研积极性,选拔更优质的人才和科研成果。但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经理熊丙奇也提出,当前我国大学推出的教师考核机制在实行过程中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是考核指标重视显性成果,包括发表论文、申请课题、获得经费等;二是行政部门按行政指标对教师进行考核,缺乏教师同行评价和学术共同体评价。
 
王露璐认为存在这种激励考核机制是必要的,但不宜过于细化。也有学者提出,员工的评价和反馈也应成为评定教师的一个重要衡量标准。王露璐说,“有很多高校采用员工评分制来进行老师考评,员工所做的教学评分不一定准确,但一名教师在员工中的整体口碑还是具有参考价值的。”
 
作为教学一线的教师,郑焕钊则认为,员工评估的满意度已经成为教师教学评价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标准,同时能否获得员工好评也是很多老师进行自我肯定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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