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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中秋节、国庆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深入纠正四风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9-23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西省教育厅晋教纪监函[2015]23号文件《关于在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纠正四风工作开展监督检查的通知》精神,加大中秋节国庆节期间纠正四风问题力度,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强化党员及领导干部组织意识和纪律观念,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通报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责任追究。请广大师生积极参与监督检查,及时发现线索并向学院分党委办公室举报。

 

监督检查内容如下:

 

()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重点检查:节假日公车封存制度不规范、不落实,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党政机关及领导干部长期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车辆;公务车辆使用套牌(公务时挂“正牌”办私事用“假牌、套牌”)等问题。

 

()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重点检查:巧立名目违规发放各类津贴补贴或福利;借重大活动筹备或节日庆祝之机,变相向职工普遍发放现金;违反规定向关联单位(企业)转移好处,再由关联单位(企业)以各种名目给机关职工发放津贴补贴;为单位领导、财务人员等特殊群体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类费用等问题。

 

()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重点检查:将宴席化整为零,采取分批次、分地点、故意错开数天或数周,变相大操大办;大办谢师宴、升学宴、生日宴等问题。

 

()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重点检查:公款送月饼等节礼;微信红包、支付宝转账、电子礼品卡、充值点券、提货卡等新的送礼方式。

 

()公款国内、出国境旅游(利用公权力旅游)重点检查:以培训、开会等工作为名故意延长时间和绕道公款旅游;打着爱国教育、党团活动等幌子,变相公款旅游;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健身、娱乐活动;个人及家庭旅游时,利用公权力让旅游地(点)免门票、免费提供食宿、提供车辆服务等问题。

 

()楼堂馆所违规问题。重点检查:弄虚作假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的各种变异形式,比如:在房间多放桌椅,伪装成多人一起办公,实际只有领导干部一人办公;分割房间作为走廊或会客室,却“名不副实”造成“二次浪费”等问题。

 

()违规公款吃喝、接待。重点检查:转移到单位食堂、农村人家,以及公款雇人做饭,吃喝玩乐;通过单位食堂下账,购买数额较大的高档烟、酒、茶,以及为单位报销违规接待费用;将公务接待费转移到招商部门,以招商引资名义公款吃喝;公务接待中,陪餐人数过多;向各类酒店以会议费等形式拨付资金,变相接待;将大额消费拆分开具发票,“化整为零”逃避检查;采取阶段性结账、延期结账或先消费事后结账方式,“合零为整”规避查账等问题。

 

()其他方面。重点检查:设立“小金库”且用“小金库”资金送礼金、购礼品和商场预付卡、发放津补贴、报销吃喝和旅游费用等问题;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提供或接受超标准接待;接受或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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